万能险监管升级 旨在化解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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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月04月29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本着从严监管的思路,突出问题导向,并实行“新老划断”的监管政策。《通知》将于5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将进一步降低险企的刚性负债成本,减少投资冲动,更好实现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降低利差损风险。短期内,万能型人身保险(以下简称“万能险”)保费收入或将受到一定冲击,但有利于行业长期持续稳健发展;同时,现有保单持有者的最低保证利率不会因新规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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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险是包含投资和保障两大功能的人身险产品,投保人将保费交到保险公司后会分别进入两个账户,一部分进入风险保障账户用于保障,另一部分进入投资账户用于投资。其中保障额度和投资额度的设置主动权在投保人手中,可根据不同时期的需求进行调节,投资账户的资金由保险公司代为投资,投资利益上不封顶,下设最低保障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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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万能险的理财功能令人心动,但它同时也被负面信息包围,引发对其存在高风险的质疑,主要因其“披着保险的外衣,卖的却是根本不具备保障功能的理财产品”。事实上,与普通型人身险产品所不同的是,万能险除了有一个最低的承诺保本利率,实际结算利率本身就具有灵活性,每一款万能险每个月公告的实际结算利率都不同。近年来,受低利率环境影响,部分保险公司纷纷下调万能险结算利率。从今年5月1日起,新开发的万能险或将告别固定最低保证利率。过去万能险的高结算利率,目的是吸引投保人进行投资;然而,结算利率与公司财务收益率之间利差过大,将导致保险公司在万能险业务上做得越多、亏的越多,并非可持续发展的长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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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险本是舶来品,在国外属于保障型险种,产品类型介于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之间,消费者在享受到保障功能的同时,又能分享来自资本市场的收益。但被引入中国后,便被“改头换面”。演变至今,保障功能几乎可忽略不计,基本上已“沦陷”为价格敏感型的理财型险种。根据“新老划断”的原则,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万能险保单,其最低保证利率仍会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执行。而对于是否购买新的万能险产品,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规划、风险偏好以及对收益的预期来综合判断。对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设置保证期间不是“必须设置”,体现出监管为保险应对风险提供更多路径,但这并不会影响已有保单的效力。

万能险监管升级的意义在于通过增加风险保额来提高万能险的保障额度,从而让万能险恢复其保障的“本来面目”。预计未来新增万能险大概率会下调保证利率,设置保证期限,规范特别储备和结算利率的使用,不同险企的收益率水平也会基于其投资能力和业绩的表现出现分化,因此,消费者对于保险公司及其万能险产品的选择需要更加审慎和理性。

(编辑:李京硕)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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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管首批ABS产品再迎新 国寿资产、泰康资产等已投超百亿 耐心资本投向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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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管公司资产证券化(ABS)业务试点再迎新进展。7月11日,人保资产官微披露,由公司担任项目协调人的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新源第6-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取得上交所挂牌转让的无异议函。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据财联社记者统计,截至2024年7月11日,已有国寿资产、太保资产和泰康资产、人保资产4家保险资管公司5单ABS业务亮相,其中3单均已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募集发行,1单取得上交所挂牌转让的无异议函,1单获上交所受理。从原始权益人来看,其基础资产分别涉及高端装备资产、供应链、租赁债权等领域,5单ABS业务募集资金及储架规模加总达182亿元。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保险资管人士认为,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基础设施领域形成了大规模存量资产。保险资金作为市场上稀缺的长期资金、耐心资本,探索开展存量资产证券化业务,不仅可以提高相关企业的资金周转率,还有利于险资缓解当前资产荒,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保险资管首批ABS产品陆续亮相,2家公司3单业务完成募集发行 交易所ABS是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最重要的品种之一。2023年10月13日,沪深交易所同意国寿资产、泰康资产、太保资产、人保资产、平安资产首批5家保险资管公司试点开展资产证券化(ABS)及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 如今9个月时间过去,首批由保险资管公司担任管理人的ABS产品再迎新。据财联社记者统计,截至2024年7月11日,已有国寿资产、太保资产和泰康资产、人保资产4家保险资管公司5单ABS业务亮相。 其中,由国寿资产发行的“创保供应链1号资产支持计划”、“创工融资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及由泰康资产作为计划管理人的“中电投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均已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募集发行。 此外,由人保资产担任项目协调人的“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新源第6-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2024年7月11日取得上交所挂牌转让的无异议函。 由太保资产发起的“海通恒信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也在2023年12月11日获得上交所受理。 在泰康资产首席执行官段国圣看来,保险资管公司开展ABS业务后,将创设更多符合保险资金需求的ABS产品来满足险企的配置需求,ABS产品收益率介于债券和另类产品之间,一般来说,收益率比债券收益率高30bps左右,在配置资产同等信用水平的前提下,对于提升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具有重要意义。 超百亿耐心资本赋能新质生产力,高端装备制造、供应链、新能源等领域受青睐 从4家保险资管公司5单ABS业务的原始权益人来看,其基础资产分别涉及高端装备制造、供应链、新能源等领域,募集资金及储架总规模超过百亿。 其中,作为国寿资产首单落地的交易所ABS产品,“创工融资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集的8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徐工集团各大主机厂制造的工程机械设备等,以助推高端产业技术及科技专利发展。 国寿发起设立的“创保供应链1号资产支持计划”,41.31亿元募资主要为保利发展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全面综合金融服务。 由人保资产、泰康资产、太保资产发起的3单ABS业务则聚焦于租赁资产。 其中,人保资产担任项目协调人的“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新源第6-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总规模100亿元,底层资产涉及光伏、风电、水电、储能等绿色产业。 泰康资产发行的“中电投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资12.64亿元,其原始权益人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以下简称“融合租赁”)。据悉,融合租赁主要为新能源发电、储能、绿点交通、节能环保等领域提供综合业务方案。 据太保资产介绍,其发起的海通恒信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采用储架模式发行,储架总规模20亿元,主要投向中小微企业为承租人的高端装备制造、工程机械、医疗健康等领域的租赁资产。 对于保险资管ABS产品的投资偏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表示,中小企业作为我国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就业的主渠道、民生的稳定器。 作为传统银行信贷资金的有效补充,融资租赁行业同时提供融资和融物的特性,能够直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设备支持,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从而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此外,工程机械、新能源等领域的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风险相对较低,也是我国重点支持的领域,投资这些领域的资产有助于支持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     翻译 搜索 复制 【作者:夏淑媛】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监管发文要求财险机构自查短期健康险业务 重点自查三大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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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险司已于近期下发《关于开展短期健康险业务自查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财险公司应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内部自查自纠工作。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据悉,近期,监管部门在开展现场检查及数据延伸排查过程中,发现一些财险公司在“保险+医药”的合作过程中,通过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了确定将发生的、损失程度确定的既往病医药支出,使财险公司实质成为有关机构给患者发放购药补贴、促销药品并获得销售提成的通道方。此外,一些财险公司通过调整等待期设置、人为调整理赔发生等方式,营造保险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保费收入与药品开支不同、部分被保险人不出险等表面看起来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违规行为更加隐蔽。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为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险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经报总局领导同意,财险司决定开展财险领域短期健康险业务自查工作。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通知》显示,本次自查范围为各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短期健康险业务,重点是公司与拥有互联网医院、健康科技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关联公司的相关业务集群合作开展的相关业务。 自查内容包含三大方面:是否存在承保确定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符合保险基本原理;是否存在业务全流程被动受制,保险公司无法控制风险;是否存在通过人为调整理赔等方式营造符合保险射幸原理的假象,刻意规避监管 《通知》要求,第一,各财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公司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分管健康险业务的负责人牵头、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制定自查方案、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切实做到自查不走过场、不漏环节、不留死⻆。 第二,各财险公司要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公司应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保险原理、失去保险或然性的短期健康险业务,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处理。 第三,各财险公司要及时报送自查报告。各财险公司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财险司或属地金融监管局。对于自查工作不到位、隐瞒问题不报的财险公司,后续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第四,各金融监管局要加强指导督促。请各金融监管局结合年度现场检查任务安排,加强对辖内财险机构自查工作的检查、指导、跟踪。有关自查情况请各金融监管局汇总后,于2024年9月6日前通过内网报送财险司。 翻译 搜索 复制 【作者:袁园】  (编辑:王欣宇)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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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险护航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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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上市险企拟中期分红约270亿元 中国平安分红额占比超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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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A股上市险企陆续披露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其中,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人保、新华保险均拟实施中期分红,派发现金红利合计约270亿元。其中,中国平安以168.40亿元现金派息总额位列四家险企之首,占比超六成。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受访专家表示,上市险企积极实施中期分红,说明其资本实力较为强劲,并且对于未来的业务发展具有信心。同时,部分上市险企还提到,未来,将综合考虑公司全年的经营情况、股东回报,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来确定全年的分红水平。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红率最高达22.6%   具体来看,除中国太保外,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人保、新华保险分别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68.40亿元、56.53亿元、27.86亿元、16.85亿元,合计269.64亿元。   从中期股息来看,中国平安拟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93元(含税,下同),中国人寿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中国人保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0.63元,新华保险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   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期分红就是上市公司将半年利润的一部分以现金等形式反馈给投资者。能够进行中期分红,说明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比较强劲,且对于未来的业务发展前景很有信心。   从中期分红率来看,中国平安最高,达22.6%;新华保险、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分别为15.2%、14.8%、12.3%。受益于负债端和资产端的良好表现,上市险企今年上半年业绩均出现超预期增长,净利表现强劲。其中,新华保险的中期分红规模已占去年全年分红总额的63.5%,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和中国平安分红规模分别占去年全年的46.5%、40.4%和38.3%。   徐昱琛表示,整体来看,上市险企的中期分红率分布在12%至23%的水平区间,既能够反馈投资者,也能为上市险企未来的发展预留了一定的资本金,整体较为合理。   上市险企在制定中期分红方案时都考虑了哪些因素?中国人保集团副董事长、总裁赵鹏在中国人保2024年上半年业绩发布会上介绍,公司综合考虑监管要求、业务发展及新准则下的经营成果等因素确定了分红比例,计算中期分红金额。主要是按照2023年全年利润分配金额的40%左右进行分配,后续将根据2024年度全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情况计算全年的分红金额,同时也要满足财政部关于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的要求。   新华保险副总裁、总精算师兼董事会秘书龚兴峰在新华保险2024年上半年业绩发布会上表示,上半年扭转了一季度利润下滑的局面,和去年同期相比有了11%的增长。在这个基础上,结合股东的期待、资金的状况以及偿付能力可支撑的水平等各个方面,公司采取了长期稳定的分红政策来考虑分红水平。   3家险企首次公布中期分红方案   新“国九条”提出“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后,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和新华保险首次公布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对于增加中期分红的考量,赵鹏表示,今年集团增加了中期分红,主要是综合考虑了如下方面:一是贯彻落实新“国九条”要求,增强投资者对于公司改革发展的信心;二是为了进一步回馈投资者,提前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红利;三是综合考虑监管要求、业务发展及新准则下的经营成果等因素确定了分红比例,计算中期分红金额。   展望未来,上市险企对于全年分红方案将做哪些安排?赵鹏表示,未来人保集团将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从而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集团和旗下财险公司将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股东回报、偿付能力、业务发展等因素,来确定全年的分红金额。   龚兴峰表示,下一步将综合考虑新华保险业务发展需求,做好平衡,稳定推出年度分红方案。   中国人寿总裁利明光在中国人寿2024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上表示,为了进一步回馈投资者,中国人寿今年增加了中期分红。未来将延续长期以来遵循的基本规则,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全年的经营情况、股东回报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来确定全年的分红水平。   徐昱琛表示,中期分红会减少险企闲置净资产,一定程度上会降低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未来,上市险企需要考虑到业务发展和资本结构,在确保长期偿付能力充足稳定的情况下,谨慎确定分红规模。...
保险新“国十条”刷屏 明确三大主线共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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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一经发布,便在保险圈“刷屏”,保险业界也将其称为保险新“国十条”。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这是我国保险业未来发展的顶层设计图,也是继2006年和2014年之后,我国推出的保险“国十条”3.0版。业界人士认为,与此前的保险“国十条”相比,新“国十条”明确了三大主线,将谱写强监管、防风险与促高质量发展的协奏曲。多家保险机构表示,保险新“国十条”对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将结合自身特点,多方面谋求高质量发展。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更加注重价值和效益   顶层设计图为行业发展指明大的方向。业内人士认为,保险新“国十条”更加聚焦高质量发展,体现了从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价值和效益为中心的思路转变。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朱俊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与保险“国十条”2.0版相比,保险“国十条”3.0版侧重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这预示着未来5年甚至更长时间,政策将体现强监管、防风险导向,保险机构要继续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保险新“国十条”反映了新时期宏观环境和行业特性,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提出指导和要求,具有三方面鲜明特点,一是强调以风险为本的监管体系,从市场准入、持续监管、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化解行业风险等方面,开展和深化多项工作;二是围绕中央对金融服务业的定位,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合称“两器”)功能,提出保险服务民生保障和实体经济的诸多要求。三是强调新时期保险行业发展的内涵,应该体现可持续和高质量特征。   在定调未来发展目标时,保险新“国十条”并未对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提出量化指标,而是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东吴证券分析师葛玉翔认为,保险新“国十条”对未来发展目标不求“量”而重“质”,体现出加快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价值和效益为中心的顶层设计思路转变。   多举措严监管、防风险   从具体内容来看,《若干意见》第二条到第五条分别从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四个方面细化了严监管和防风险的思路。   具体来看,在准入方面,保险新“国十条”明确三个“严格”:严格审批保险机构、严格审核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在退出方面,其提出“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收缴金融许可证,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朱俊生认为,保险行业应建立真正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以硬性的市场约束促使保险公司将重点放在提高保险资源的配置效率上,险企发展的重点是核心价值定位的回归、结构的调整和效率的提升。   针对当前保险业的利差损风险,保险新“国十条”从多个方面提出要求。周瑾认为,利差损风险是关系到行业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问题,对此,保险新“国十条”对资产负债匹配高度重视,例如,在负债端,提出要推进产品转型升级,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并研究完善与风险挂钩的保单兑付机制;在资产端,加强投资全流程监管,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提升跨市场跨周期投资管理能力,稳慎推进全球资产配置,并且要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优势,做真正的耐心资本,加大对国家战略行业的支持;在资产负债的联动方面,健全利率传导和负债成本调节机制,强化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联动监管。   “目前,把资产和负债匹配贯彻到保险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朱俊生表示,要发挥险资长期资金优势,提升投资收益率,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拉长考核期限,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对承担风险的经济激励和责任匹配机制。   提升保险保障能力   在强调严监管、防风险的同时,促进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也是保险新“国十条”的主线之一,从多方面提升保险保障能力,更好发挥保险业的“两器”功能。   在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方面,《若干意见》提出要“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以及“健全普惠保险体系”。在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若干意见》提出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   朱俊生认为,目前我国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