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网络安全保险在网络安全风险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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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月07月01日

  自2023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之后,我国的网络安全保险进入发展的快车道。数据表明,截至2024年底,已有53家保险公司备案了341款网络安全保险产品,其中2024年新增56款网络安全保险产品,涵盖保障软件供应链责任、系统缺陷等创新型产品。不仅如此,在试点过程中,各地涌现出许多面向重点行业企业的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新模式,如面向链主企业和链上中小企业的创新供应链网络安全保险服务,以及面向中小企业的创新轻量化保前风险评估和保中风险监测服务。此外,北京、上海、江苏等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设身处地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突出安全问题。

发挥网络安全保险在网络安全风险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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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网络安全保险?

  为何要促进网络安全保险发展?

  所谓网络安全保险,是指针对网络安全风险设计的新兴保险产品,旨在降低企业网络安全风险水平,并降低企业因遭遇网络安全事件导致的经济损失,是网络安全风险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与传统的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相比,网络安全保险既有共性,同时也有明显的差异。从共性来看,它们都属于广义财产保险的范畴,都具备商业保险产品的所有要素,并遵循市场化的运作规则,等等。从差异来看,首先,网络安全保险的底层风险是网络安全风险,它是网络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具有场景多样化、非标准化等特征,并且其潜在后果呈不断增加之势,直接关系着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其次,网络安全保险虽然也具备经济补偿的基本功能,但是其更加重视对风险的防范与治理,这是因为,面对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风险形势,主动防范与治理才是更有价值的选择,而被动赔偿只会让局面更为被动。

  推进网络安全保险的发展,是我国在信息化时代应对网络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当前,数字经济风起云涌,信息技术已经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它满足了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但同时也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不仅表现在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网络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数据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还体现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在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面临新的风险。事实上,我国网络安全领域近年来也出现了多起影响较大的风险事件,比如某省三甲医院系统因遭受勒索软件攻击导致瘫痪,某知名电商平台出现大规模用户信息泄露,国内多家大型交易所与游戏公司遭持续网络攻击,等等。在这种背景下,构建事前积极防范、事中及时控制、事后有效补偿的全流程网络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就成为我国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网络安全保险在网络安全风险治理中有着多方面的优势

  首先,网络安全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手段,是对法律规制、行政干预等方式的重要补充。网络安全风险的治理需要综合运用法律规制、行政干预、市场机制等方式,三者各有优劣,相辅相成。与法律规制、行政干预等强制性管控方式不同,网络安全保险主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意在充分发挥保险公司专业风险管理的作用,最终让企业基于自愿的原则利用保险机制来管理风险。

  其次,网络安全保险可以提供包括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损失补偿等在内的服务,是网络安全风险市场化治理机制的枢纽和重要抓手。就事前风险预防来说,保险公司在承保网络安全风险之后,出于缩小损失赔偿规模的动机,可以联合网络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做好对企业风险的评估、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就事中控制来说,当企业遭遇网络攻击和威胁时,保险公司可以联合网络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及时启动事先拟定的风险应急预案,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进行风险处置,尽可能降低损失。就事后补偿来说,当网络安全风险处置结束,对于因网络安全事故所导致的企业第一方损失(如直接物理损失、营业中断损失、数据资产重置费用等)和第三方索赔损失(如数据泄露责任、媒体侵权责任、外包商相关责任等),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损失赔偿,进而减少企业的损失。

  最后,网络安全保险的开展,有助于推动保险公司与网络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合作,促进二者围绕着企业的需求创新商业模式、提升专业技术水平,这将进一步促进网络安全产业与金融保险服务要素的深度融合,培育和壮大我国网络安全服务的产业链。

  需要指出的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虽然我国网络安全保险业务发展很快,但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也还处于培育早期。参考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发展经验,要更好发挥网络安全保险在网络安全风险治理机制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尤其需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采取多种方式调动和释放企业对网络安全保险的需求,让更多企业认识到网络安全保险的独特价值,只有行业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需求,才能进一步引导保险公司、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供给,进而形成良性循环;二是建立网络安全风险事故预防费用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投入一定比例的风险预防费用,用于聘请和委托网络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风险预防和风险监测,制定专项预算,据实列支;三是加强对网络安全保险的政策支持,并不断优化网络安全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充分发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示范条款、技术标准制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 何小伟)

【责任编辑:朱家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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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一经发布,便在保险圈“刷屏”,保险业界也将其称为保险新“国十条”。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这是我国保险业未来发展的顶层设计图,也是继2006年和2014年之后,我国推出的保险“国十条”3.0版。业界人士认为,与此前的保险“国十条”相比,新“国十条”明确了三大主线,将谱写强监管、防风险与促高质量发展的协奏曲。多家保险机构表示,保险新“国十条”对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将结合自身特点,多方面谋求高质量发展。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更加注重价值和效益   顶层设计图为行业发展指明大的方向。业内人士认为,保险新“国十条”更加聚焦高质量发展,体现了从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价值和效益为中心的思路转变。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朱俊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与保险“国十条”2.0版相比,保险“国十条”3.0版侧重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这预示着未来5年甚至更长时间,政策将体现强监管、防风险导向,保险机构要继续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保险新“国十条”反映了新时期宏观环境和行业特性,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提出指导和要求,具有三方面鲜明特点,一是强调以风险为本的监管体系,从市场准入、持续监管、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化解行业风险等方面,开展和深化多项工作;二是围绕中央对金融服务业的定位,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合称“两器”)功能,提出保险服务民生保障和实体经济的诸多要求。三是强调新时期保险行业发展的内涵,应该体现可持续和高质量特征。   在定调未来发展目标时,保险新“国十条”并未对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提出量化指标,而是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东吴证券分析师葛玉翔认为,保险新“国十条”对未来发展目标不求“量”而重“质”,体现出加快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价值和效益为中心的顶层设计思路转变。   多举措严监管、防风险   从具体内容来看,《若干意见》第二条到第五条分别从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四个方面细化了严监管和防风险的思路。   具体来看,在准入方面,保险新“国十条”明确三个“严格”:严格审批保险机构、严格审核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在退出方面,其提出“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收缴金融许可证,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朱俊生认为,保险行业应建立真正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以硬性的市场约束促使保险公司将重点放在提高保险资源的配置效率上,险企发展的重点是核心价值定位的回归、结构的调整和效率的提升。   针对当前保险业的利差损风险,保险新“国十条”从多个方面提出要求。周瑾认为,利差损风险是关系到行业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问题,对此,保险新“国十条”对资产负债匹配高度重视,例如,在负债端,提出要推进产品转型升级,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并研究完善与风险挂钩的保单兑付机制;在资产端,加强投资全流程监管,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提升跨市场跨周期投资管理能力,稳慎推进全球资产配置,并且要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优势,做真正的耐心资本,加大对国家战略行业的支持;在资产负债的联动方面,健全利率传导和负债成本调节机制,强化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联动监管。   “目前,把资产和负债匹配贯彻到保险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朱俊生表示,要发挥险资长期资金优势,提升投资收益率,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拉长考核期限,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对承担风险的经济激励和责任匹配机制。   提升保险保障能力   在强调严监管、防风险的同时,促进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也是保险新“国十条”的主线之一,从多方面提升保险保障能力,更好发挥保险业的“两器”功能。   在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方面,《若干意见》提出要“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以及“健全普惠保险体系”。在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若干意见》提出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   朱俊生认为,目前我国保险...
巨灾保险的新方向

巨灾保险的新方向

(原标题:巨灾保险的新方向)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摩羯”在海南文昌登陆,“贝碧嘉”侵袭上海,第14号台风“普拉桑”的脚步又来到了浙江岱山……进入9月以来,台风接二连三“光顾”我国沿海地区。 台风及其带来的次生灾害给社会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损失,巨灾保险是进行这类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 9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提出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同时,《若干意见》还提出,健全保险应急服务机制,改进风险减量服务,支持防灾减灾救灾。这也为巨灾保险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巨灾危害何以应对 巨灾是指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特别巨大的破坏损失,对区域或国家经济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灾害事件。 我国是灾害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巨灾风险具有“复杂、多发、集中”的特点。据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再产险”)创新业务部总经理周俊华介绍,我国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例如,东南沿海地区以及部分内陆省份经常遭受台风侵袭;东北、西北、华北、西南、华南等地均不同程度地面临洪涝的威胁;大陆大部分地区位于地震烈度Ⅵ度以上区域,包括23个省会城市和2/3的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 巨灾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数据显示,近12年我国自然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超3600亿元;年均受影响人数达2.06亿人,死亡失踪人数超1200人;洪涝灾害损失年均占比超过50%,为群灾之首。 以台风“摩羯”带来的赔付为例,截至9月16日12时,保险业就超强台风“摩羯”累计接报案9.2万件,估损金额约35亿元,已赔付和预赔付金额为14.8亿元。 因此,巨灾保险的发展至关重要。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用,根据大数原理利用损失分摊的原则,通过跨行业、跨地区的承保来降低风险并获得收益,并成为灾害风险管理的策略之一。 2006年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2014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到,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并在多地开展试点;2016年5月11日,原保监会、财政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政策性保险产品主要是政府主导支持,在特定区域以保险形式开展起来的保险产品。它主要是共同体的建设和地方的巨灾试点。2015年4月16日,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在北京正式成立,中国的巨灾保险制度探索迈出了第一步。 2024年2月,巨灾保险制度迎来升级。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扩大了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在地震灾害的基础上,将台风、洪水、强降雨、滑坡等灾害纳入保障范围,并实现基本保险金额翻倍。 中再产险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广东、广西、山东、深圳、浙江宁波等多个省市根据当地灾害特点和保障需要,陆续建立地方性巨灾保障制度。2014年至2023年,地方巨灾试点保费的年均复合增速超过40%,保费规模已达到10亿元。 在保险行业人士看来,巨灾保险的发展依然面临着许多难题。首先,巨灾保险标准尚不明确,巨灾风险和常规风险很难区分界定;其次,巨灾保险经营的风险分散机制比较单一;最后,风险分散机制相对单一,应对极端灾害巨额损失冲击能力不足。 自然灾害赔付往往对财险公司的经营产生很大的影响。例如,今年上半年,人保财险大灾净损失为40.8亿元,全险种大灾合计影响赔付率1.7个百分点,同比上涨0.9个百分点。 巨灾保险新方向 最近印发的《若干意见》,则对巨灾保险的发展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划: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拓展巨灾保险保障范围。扩大综合巨灾保险试点。研发运用巨灾风险模型。研究探索巨灾债券。合理运用再保险分散风险。发展气候保险。健全保险应急服务机制,改进风险减量服务,支持防灾减灾救灾。 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意见》增加了关于巨灾保险风险转移的表述,例如鼓励研发运用巨灾风险模型、研究探索巨灾债券。 巨灾债券是保险连接债券的一种,通过将与保险相关的一些非金融性的风险进行证券化,将保险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上,以此弥补传统的保险和再保险市场承保能力的不足,实现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融合发展。目前,这已经成为国际保险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截至目前,包括巨灾债券在内的各种保险连接债券,存量规模已经超过1000亿美元。巨灾债券由于期限更长、流动性更好、条款更加标准化,成为单一占比最高的一种保险连接债券。亚洲是自然巨灾高发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