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好!福建推出12条措施!)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服务科技创新,福建推出重磅政策!
5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支持上市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引导上市公司加大股票回购增持力度,建立稳定、持续、可预期的分红政策,提升投资价值。
加大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力度,加快筹设100亿元省级并购基金。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科技型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完善大股东对省属证券公司的考核办法,建立更为宽松的长周期、重功能发挥的业绩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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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服务科技企业“12条”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12条,其中包括培育优质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优化科技型企业上市服务通道、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加大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力度、培育耐心资本服务科技创新等。
具体来看,《若干措施》提出,构建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科技园区推荐等多元协同的上市后备企业储备体系,完善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认定标准,筛选优质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库。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联合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对入库企业分层分类做好跟踪培育,并做好动态更新;每年精选100家企业特别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战略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科技型企业实施重点培育,服务企业到境内外上市挂牌。
鼓励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债券等形式进行股权再融资。各级政府引导基金按市场化原则参与上市公司项目跟投。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用好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引导上市公司加大股票回购增持力度;建立稳定、持续、可预期的分红政策,提升投资价值。加强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将市值管理纳入国有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加大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力度。支持福建省金融投资公司、省投资集团与优质科技型上市公司、制造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合作,发挥福建侨乡优势,吸引境外资本参与,加快筹设100亿元省级并购基金。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科技型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省级并购基金按市场化原则参与重点并购项目投资。
培育耐心资本服务科技创新。由福建省金融投资公司、省投资集团筹设100亿元省级科创接力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为基金投资的优质科技型企业接续赋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推动各地加强项目储备和推荐,吸引更多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资金和资源,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支持福建省内法人证券公司通过充实资本、优化激励约束、完善国际化布局、加快上市等持续提升投行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打造一流投资银行,更好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完善大股东对省属证券公司的考核办法,建立更为宽松的长周期、重功能发挥的业绩考核制度,探索实施长期股权激励方案。推动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积极申请互换便利等创新业务资格,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深挖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潜力。加强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和债券承销机构合作,常态化摸排企业发债融资需求,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科创公司债,探索发行知识产权ABS、技术产权ABS等资产证券化产品。进一步发挥AAA级担保增信机构作用,为福建省内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与证券交易所强化公募REITs产品政策、信息互通,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发行REITs产品,鼓励回收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投资。
支持科技创新,利好政策不断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以来,我国推出了一揽子金融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去年4月份,为了更好服务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国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从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方面提出支持性举措。
上述十六项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融资“绿色通道”,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支持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统筹发挥各板块功能,支持科技型企业首发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境外上市;加强债券市场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鼓励政策性机构和市场机构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配套制度,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优化科技型企业服务机制。
今年3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