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医保局公布打击“回流药”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经济观察网 7月26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一批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回流药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全文如下:
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药品追溯码异常线索为重要抓手,在全国部署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各地医保部门迅速部署落实,严格规范执法,强化部门协作,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乱象,切实保障群众权益。现将有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福华社区卫生服务站倒卖医保药品案
医保部门在大数据筛查时发现,乌兰察布市福华社区卫生服务站共72个药品追溯码出现重复结算。如2025年1月19日销售的参松养心胶囊已于2024年11月12日在张家口某药店医保结算。2025年2月24日销售的复方丹参片已于2025年1月25日在乌兰察布市另一药店医保结算,机构无法提供相关药品的随货同行单及发票。经医保部门现场检查,该服务站执业医师苏某、护士张某、中医医师曹某多次从参保人手中低价购买医保药品再在该服务站销售。
乌兰察布市医保部门已依法依规解除该卫生服务站医保服务协议,追回涉及医保基金3678元,并处2倍行政罚款7356元。对3名医务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医保支付资格记4、5、6分。
二、山东省德州市徐庄村卫生室串换药品案
医保部门在大数据筛查时发现,山东省德州市徐庄村卫生室销售的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对应的药品追溯码被重复医保结算8次,销售的振源胶囊对应的药品追溯码被重复结算2次,该卫生室无法提供对应批次的随货同行单等票据。经现场检查,卫生室负责人承认曾从其他医药机构购买药品再放置卫生室销售,并且存在串换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武城县医保部门已依法依规暂停该卫生室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追回涉及医保基金,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约谈教育,对卫生室负责人医保支付资格记3分。
三、重庆市大足区边桥村卫生室串换药品案
医保部门在大数据筛查时发现,重庆市大足区边桥村卫生室共32个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如2025年1月5日销售的桂龙咳喘宁片已于2024年12月14日在当地一家卫生院医保结算。2025年3月13日销售的格列齐特缓释片已于2025年2月3日在该卫生室医保结算。经查,该卫生室多次将参保人从其他机构以及本机构购买的医保药品串换成其他药品并再次销售,涉嫌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和串换药品骗取医保基金。
重庆市大足区医保部门已依法依规暂停该卫生室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追回涉及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对卫生室负责人医保支付资格记6分。
四、四川省遂宁市大英钱育才诊所倒卖医保药品案
医保部门在大数据筛查时发现,四川省遂宁市大英钱育才诊所4个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如2025年2月21日、3月7日、3月11日销售的三七通舒胶囊已于2025年2月14日在绵阳市某药店销售过。经查,该诊所负责人钱某之女在绵阳市某药店购买了9盒三七通舒胶囊并医保结算,其中5盒给钱某妻子使用,4盒被钱某在本诊所再次销售骗取医保基金。
大英县医保部门已依法依规追回涉及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以及罚款,对诊所负责人医保支付资格记2分。
五、贵州省龙里县高沟卫生室倒卖医保药品案
医保部门在大数据筛查时发现,贵州省龙里县高沟卫生室2025年1月13日销售的颈舒颗粒已于2024年11月5日在龙里县水场卫生院医保结算过,购药人罗某。经查,罗某为龙里县水场卫生院职工,其妻子姜某为龙里县高沟卫生室村医。罗某使用自己职工医保身份购药报销后将药品交由姜某拿去卫生室入库并再次销售骗取医保基金。
龙里县医保部门已依法依规追回该卫生室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521.67元,暂停姜某1个月医保服务,医保支付资格记3分。卫生健康部门对罗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处理,降低岗位等级聘任,给予村医姜某扣除部分年终考核资金及均质化考核资金等处理。
六、河南省南阳市祥和大药房倒卖医保药品案
医保部门在大数据筛查时发现,南阳市祥和大药房部分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如南阳祥和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车站路店2024年12月23日销售的药品已于2024年10月29日在杭州市某药店医保结算。南阳祥和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建民店2024年12月15日销售的药品已于2024年7月23日在杭州市某药店医保结算。经现场检查,当地多家药店负责人供述曾从南阳市祥和大药房购买到回流药,称该药店药价极其低廉,药品来源不明。而此前某省医保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抓捕的一名药贩子也供述称其回流药是从南阳祥和大药房购买。祥和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旗下共8家分店,运用药品追溯码数据开展分析,多家药店药品追溯码重...